18小说 > 玄幻奇幻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 121、暴富的苓子
  《开到荼靡》的节奏略快,连贯的歌词间隔很短,对歌手的气息要求很高。

  钟苓子起初在唱的时候还会跟不上拍子,有些乱。

  但是慢慢的,随着她对歌词越来越熟悉,节奏就没什么问题了。

  尽管如此,排练的过程依然不太顺利,钟苓子很难找准自己的“台风”。

  以往在酒吧里驻唱的时候,给公孙瑾的那种感觉就很好。

  很恣肆,很洒脱,俨然一副姑奶奶我天下第一的样子,挺嚣张的一小妞。

  但是现在,她有些怯场了,像是失去了以前的那种自信。

  这首歌的气势,她略微驾驭不来。

  就算勉强唱上去,也感觉少了点味道。

  “停!”

  张雅娜叫停之后,钟苓子和乐器手们也停了下来。

  “先休息一会儿,调整下状态吧。”

  张雅娜揉了揉眉心,也有些苦恼。

  “呼~”

  钟苓子坐在沙发上,捂着脸,揉着自己的头发,神情沮丧。

  “放轻松。”

  公孙瑾从冰箱里拿了一盒冰淇淋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

  “说了,不能吃甜的。”

  钟苓子略感焦虑。

  “嗯?我没说给你吃啊。”

  公孙瑾看着她,一脸无辜。

  “我只是自己想吃冰淇淋了。”

  他说着,舀了一勺冰淇淋喂到嘴里,很是惬意。

  “你别馋我了!”

  “你在这儿吃,我看着也会分泌唾液。到时候歌又唱不好。”

  钟苓子嘟着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别那么紧张,我感觉你现在唱歌没以前那么自然了,声音放不开。也没以前有气势。”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什么气势?”

  钟苓子不解。

  “该怎么和你说呢?反正,就是你以前在酒吧做驻唱的时候。不管台下的人如何,你都是唱着自己的歌,谁都不理。”

  “就是那种,“我唱歌,你们爱听不听”的气势。”

  “你没把周围的人当回事,唱歌反而很自然,声音也放得更开。”

  “现在在录音棚里,你喉咙感觉绷得很紧。”

  公孙瑾解释道。

  “今时不同往日嘛。我以前唱歌就是为了挣钱。也不在乎他们听不听。怎么喜欢就怎么唱。”

  “随便我怎么表演都行,也没那么多……”

  钟苓子说着,有些困惑。

  “包袱。”

  公孙瑾跟着接过。

  “对的,就是包袱。”

  钟苓子连连点头。

  “我以前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唱一天只考虑二百块钱,拿到手就走。就没什么顾忌,唱歌很随性。”

  “现在不一样了啊。我是白金的签约歌手,还是老师的学生。唱不好,影响公司的形象,丢老师的脸,让粉丝们失望。”

  “而且我拿了公司这么好的资源,拿了你这么好的歌。”

  “我如果表现不好,就辜负了大家。”

  “以前我可以有很多唱不好的理由,但现在我有无数个一定要唱好的理由。”

  “压力当然不一样了。”

  钟苓子托着腮,长长舒了一口气。

  “而且你知道的,那些网络喷子和键盘侠老逮着我喷。我到时候要是没唱好,还不得被人喷死啊?”

  她耷拉着脑袋,有些委屈。

  休息了一会儿,钟苓子继续开始排练。

  一直排练到傍晚,效果也不尽人意。

  和公孙瑾一起出门的时候,钟苓子心事重重,就很不开心。

  眼睛里一点生气也没有,像是忘了上发条,坏掉的人偶。

  “喂,我们打了赌的,你还没有兑现承诺。狗叫三声!快点!”

  公孙瑾走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说道。

  钟苓子闻言,眼里又有了些生气。

  她侧目看向公孙瑾,睁着无辜的大眼睛,一脸天真。

  “什么打赌?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完全听不懂。”

  “玩不起是吧?愿赌不服输的人,和狗子没有区别。”

  公孙瑾一脸鄙夷,指了指在不远处吃着烤肠的一只柴犬。

  柴犬憨憨地抬起头,看着他,总感觉这个人在侮辱自己。

  “随便你吧,反正我叫不叫,现在你都说我是狗了。”

  “那还不如不叫。”

  钟苓子笑嘻嘻地,一脸得意。

  晚间的长街很是热闹,尤其是学校附近。

  一到晚上,大半個街区都是出来摆摊的小吃摊。

  堵在路上很是拥挤,车都开不过去。

  油炸的臭豆腐和丸子,还有烤肉和铁板鱿鱼,孜然和胡椒气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年轻姑娘牵着精力旺盛到处撒欢的狗,被狗带着遛。

  穿着校服的学生们乌泱泱地聚在小吃摊前,眼巴巴地看着摊主烤着羊肉串。

  接女儿回家的爸爸背着粉色的小书包,小姑娘看到了老头单车后面挂着的糖葫芦,就拉爸爸的胳膊,指一指糖葫芦。

  “你蛀牙呢,不能吃。”

  “呜呜呜~”

  小姑娘抱着爸爸胳膊一阵撒娇,爸爸无奈,买了两串。

  回家的路上,父女两人一人一串。

  小姑娘笑得很是开心,爸爸则叮嘱着不要告诉妈妈。

  钟苓子跑去买了两根淀粉肠,分了公孙瑾一根。

  切了花刀,表面被油炸过一次,皮很焦,再加上孜然和胡椒。

  钟苓子挺喜欢的,吃了一根还意犹未尽。

  “别老是吃垃圾食品了。”公孙瑾说。

  “你刚刚不是吃得很香吗?”

  钟苓子歪着头看着他,有些不解。

  “垃圾食品也是食物,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而已。”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他是不会承认的,那垃圾食品其实还挺好吃。

  “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该吃吃,该喝喝。及时行乐,想那么多干嘛?”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钟苓子不以为意,又拍过去买了油炸豆腐。

  “师傅,多加辣!”

  公孙瑾走在人群里,看着那女孩市井的一面,依然是觉得她可爱的。

  “这个豆腐很好吃,要不要尝尝?”

  钟苓子吃了一块,辣得直哆嗦,用牙签插了一块豆腐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啊~”

  见公孙瑾没有反应,她又凑了过来。

  公孙瑾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张嘴吃下。

  豆腐表面被煎焦的那层皮咬破之后,里面的嫩豆腐就像滚烫的奶油一样,烫得舌头打结。

  见公孙瑾烫得直往外呵气,钟苓子又咯咯直笑。

  她不太爱逛奢侈品店,也不怎么喜欢口红包包,出来逛街就是一路吃吃吃。

  和经常逛衣服和包包店铺的女孩子相比,公孙瑾觉得,吃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的女孩子更可爱。

  钟苓子就属于后者。

  城市霓虹灯璀璨又绚丽,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耀耀矗立在远方。

  这些拔地而起的高楼,是这个城市发展的缩影,星城这样的城市,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缩影。

  穿着廉价西装,骑着电动车载人看房的房产中介,忙得饭也顾不上吃,生怕被人抢单。

  骑着电驴的外卖小哥停在红绿灯路口,因为超时,正在给顾客打电话道歉,请求不要给差评,一个差评要扣几百块。

  摆夜摊买抄手的小摊上坐满了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上班族,锅炉揭开的一刻,冒起升腾的雾气。

  很小的一个,喂到嘴里要打好几个滚才能堪堪咽下肚,跟吞煤炭似的。

  街头里卖唱的年轻人弹着吉他,悠悠地唱着一首叫《鹿港小镇》的老歌。

  “台北不是我的家,莪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听到这首在前世也存在的歌,公孙瑾倒是有些亲切。

  流浪歌手唱得很卖力,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爱听这样的歌了。

  底层忙碌生活的人群,被淹没在浮华的灯影里,无暇他顾。

  见公孙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流浪歌手,钟苓子也停了下来,跟在他身边慢慢听了起来。

  一首歌唱完,流浪歌手又开始拨动和弦,唱起了《千千阕歌》。

  钟苓子和公孙瑾相视一笑。

  来去匆匆的人们也停下了脚步,慢慢聚集在那里。

  甚至还有很多人跟着一起合唱。

  公孙瑾和钟苓子也跟在人群里唱着,一边唱,一边微笑。

  歌手看到了人群里的两人,眼前顿时一亮,唱得更加用心了。

  慢慢的,人群里也有人发现了他和钟苓子,渐渐骚动起来。

  等流浪歌手唱完了歌,公孙瑾带着钟苓子走了过去。

  “可以借吉他用一下吗?”

  “可以。”

  流浪歌手欣然应允,笑容爽朗地递过去吉他。

  公孙瑾接过吉他,看了看麦克风,又侧目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立刻会意,站在了麦克风后面。

  公孙瑾拨动吉他,给她做起伴奏。

  围观的人群响起阵阵欢呼声和尖叫。

  聚集过来的观众围了一圈又一圈,将附近的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是不是又回到了之前,我们一起在酒吧里驻唱的感觉?”

  公孙瑾侧目问道。

  “嗯!”

  钟苓子笑着点了点头,长长舒了一口气。

  说来也是奇怪,压在她肩膀上的包袱,这时就好像消失了一般。

  两人唱了《千千阕歌》,唱了《喜欢你》。

  钟苓子又单独唱了《约定》,公孙瑾唱了《月亮惹的祸》。

  听众们齐声跟着合唱,声势浩大,场面好似露天演唱会一般。

  最后,就是钟苓子常在酒吧里唱的摇滚乐。

  有抒情的轻摇滚,还有很燥的重金属。

  紧绷的嗓子彻底打开,她没有压抑自己的嗓子,越唱越觉得自信。

  歌迷们打开手机的摄像头灯光,摆臂挥动起来,一眼望去仿佛浩瀚的星海。

  钟苓子越唱越觉得放松,声音渐渐放开,心无禁忌,酣畅淋漓。

  歌迷们愈发高涨的喝彩声中,她感到越来越亢奋,好像怎么也不会累。

  这时候就算给她一个喇叭,她也会很狂野地即兴演唱。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

  “很感谢大家喜欢,但是我们该离开了。”

  见街道拥堵得厉害,公孙瑾担心会影响附近的公共秩序,就将吉他还给了流浪歌手。

  他和钟苓子离开的时候,热情的歌迷们还紧紧追在后面不放。

  两人跑了好久这才甩开跟拍的粉丝。

  “呼~真累啊。”m.trip118.com

  钟苓子扶着膝盖,累得气喘吁吁。

  “就是你刚刚唱歌的那个气势,保持那样。”

  “用那样的状态去唱《开到荼靡》,知道吗?”

  公孙瑾笑着道。

  “嗯,我想我大概知道是什么感觉了。”

  “就是老娘天下第一呗,你们爱听不听,是这样吧?”

  钟苓子眨了眨眼,笑吟吟地道。

  “对的,就是要有这种不羁又孤傲的气势。”

  公孙瑾微微颔首,很是欣慰。

  回到录音棚,她调整好状态,当着公孙瑾的面,完整地将《开到荼靡》演绎了一遍。

  这下终于找到了感觉,有王菲的味道了。

  “虽然还有些小瑕疵,但整体已经没问题,再多练几遍就好了。”

  公孙瑾鼓励道。

  “只是这样可不够,还得继续加油呢。”

  钟苓子拿着扩音器,又重复练了好几遍。

  等笙声不息的预告片即将放送,她这才停下来,跟着公孙瑾一起在沙发上坐下。

  “给我!我也要吃!”

  见公孙瑾抱着一大桶冰淇淋,钟苓子一把从他手中夺过,美美地舀了几大勺喂到嘴里,一脸满足。

  “哼,之前看着你吃冰淇淋,真是馋死我了。”

  她吃着,嘴边还残留着白色的奶油。

  “你是真能吃。”

  公孙瑾只是轻轻笑着,拿纸巾帮她擦了擦嘴角。

  去小吃街的时候,这姑娘就一路没停过嘴。

  到了晚上八点,预告片正式开播。

  无数关注着这个节目的观众,都守在了电视前。

  镜头开始的第一幕,就是公孙瑾嚼着牛奶糖的样子,腮帮子时不时鼓起。

  “小瑾好可爱。”

  “我高冷的小瑾呢?”

  “总感觉他吃的糖特好吃。”

  当摄像人员问到他吃的什么的时候,公孙瑾看着镜头,很是诚实地从口袋里摸出来一颗大白兔奶糖。

  “哈哈哈,大白兔奶糖赶紧打钱!”

  “这波是广告吧?这波一定是广告!”

  “大白兔奶糖真的好次鸭!”

  随后,当摄像头拍摄到钟苓子的时候,观众们发现她总是往公孙瑾背后躲,小手抓着公孙瑾的胳膊。

  “她有点害羞,第一次录制节目不习惯,敬请见谅。”

  公孙瑾对着镜头,温柔地笑了笑。

  “哈哈哈,苓子这么害羞的吗?”

  “啊啊,我好磕这对啊!”

  “小瑾说自己是苓子的监护人唉。他好宠她!”

  “这个笑,我心都要化了。锁死瑾苓!”

  预告片播放时,两人也能在网上看到成片的弹幕。

  钟苓子凑在公孙瑾身旁,不禁有些脸红。

  往后还有进了休息室,和各个歌手互相打招呼的片段。

  公孙瑾很受欢迎,和大家相谈甚欢。

  钟苓子就显得有些尴尬,尽管摄影师剪掉了一些她说话时冷场的镜头,但看起来还是和大家格格不入。

  “我感觉她好不合群啊。”

  “果然是走后门进来的。”

  “她上这个节目真不合适。”

  “是啊,我还以为参加比赛的是公孙瑾呢。”

  不止是观众,连屏幕前的钟苓子自己也觉得很尴尬,吃冰淇淋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没事的,到了明天。”

  公孙瑾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安慰道。

  “我们一起惊艳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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