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小说 > 玄幻奇幻 > 庞太师的幸福生活 > 第六十八章:老狼山匪巢
  …第二日黎明,狗尾巴屯一百里外,老狼山。

  老狼山尖牙峰上,有一座土匪的山寨。

  此时夜浓之中,两个强壮的土匪守卫着山门。

  当那几乎直上直下的上山旋梯突然蹦跳上一抹红的时候。这两个壮汉举着红缨枪和朴刀露凶狠道:“谁?!”

  “我!”一个好听但严肃的声音回答。

  随着那声音,红色的影子骤然跳入了石门以内。无声无息。

  当红影子映入火把的照耀范围后,照映出了一个小模小样的小妇人。

  她,正就是这里的当家人,麻花姑。

  那两个壮汉见了麻花姑,立刻摆出一副诚惶诚恐。

  他们两个收起家伙,冲麻花姑行礼问安。

  麻花姑点了一下头,便对这两个人说道:“我弟怎么样?”

  对问,两个人面色变得不太好了。但其中一个还是告诉麻花姑道:“刚刚睡了。”

  “哦!”麻花姑点头,向山寨内走去。

  麻花姑位于老狼山上的山寨,是依托溶洞建立的。易守难攻,曲径通幽。

  在走过十几个岔路口后,麻花姑来到了一个小房间。

  那房间只有一个石床,石头床上躺着一个面色惨白的男子,空瞪着眼睛,满脸是汗。

  “老弟!”麻花姑望着那小子,急步走过去。

  而后她激动地晃悠着手里的药包道:“我弄到刀伤药了。这就给你熬。”

  “姐!辛苦你了。让兄弟们去办就好了。你一个当头领的亲自下山,有失威严。”

  麻花姑无奈地回答:“他们那些五大三粗的。一看就不是善类。怎么可能混进赵开山的马帮。”

  小伙子艰难地冲姐姐笑了笑。随后关切地问道,“在赵开山那里,没吃什么亏吧?”

  “这…”麻花姑的脸红了一下。自然而然想到了那个让她学狗叫的青须小子。

  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呀!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碎尸万段的机会。

  “没有!谁能让我吃亏。”深思收回来后,麻花姑硬气地回答。

  “我想也是!”弟弟颇为自豪地说道,“我姐是天下第一的。赵开山和你单打独斗,肯定也会被你打成一条落水狗。”

  “咱不提这个了。”麻花姑果断停止了这个议题。

  随后,她拍了拍弟弟的肩膀,笑道,“你安心养伤。寨子里有我镇着,出不了大事儿。”

  “哎!”麻花姑的弟弟一声叹息,随后告诉麻花姑道,“姐。我连累你了。”

  “别胡说。”麻花姑语罢,又咬牙切齿道,“是我低估康江省右丞相的实力了。还有他的那个情妇。谁会想到那么柔弱的一个花魁,竟然会左道妖术。”

  “姐,要不算了。”麻花姑的弟弟有气无力道,“爹的仇,不要报了。咱们趁着还有点家底儿,把弟兄们遣散了。你寻个好人家,然后…”

  “别胡说!”麻花姑呵斥了弟弟。

  一阵沉寂过后。麻花姑又告诉自己的弟弟道:“如果不是右丞相达满都,咱们家会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吗?不报仇,几百颗人头白掉了吗!”

  麻花姑的话,让弟弟的脸上露出了羞愧的神色。

  随后,麻花姑恶狠狠地告诉弟弟:“你记住!达满都灭咱们家三族,咱们就要灭他家九族!达满都拿咱爹的头骨当酒器。咱们就要拿达满都的脑袋当夜壶!”www.trip118.com

  弟弟听了麻花姑的话,有些愕然。

  几年的土匪生涯,已经让原本温文尔雅的姐姐变得越来越凶。

  弟弟甚至都有些后悔,当初怂恿姐姐练那邪门的刀法。

  在这么下去,恐怕姐姐就…

  …前一天日傍晚,赵开山营地。

  当庞固恩目瞪口呆地看着赵开山解开上衣扣子后,又看着他取出了一支信札。

  这只信札,不同以往。它是官家常用的黄蜡封,开口又有珠漆封泥,上边烙印着一个大大的“史”字。

  官用的信札,却印着史家的印信。这特殊的配置,很容易便让庞固恩想起了他的好兄弟——史出杰。

  在赵开山的瞩目中,庞固恩打开阅读了这封信。随后又通过一些问答,很快了解了一些对他极其有利的东西。

  原来,赵开山在官场上的最大靠山,叫史纯。

  这个史纯,庞固恩曾经听史出杰说过,乃是他的二叔。是个在五百里外,西番高原上管理马政的大官。

  自古以来,边塞贸易,是东洲历朝历代维系边境稳定,内外关系的重要枢纽。管理者无不是手握重权的封疆大吏。

  而边境贸易中,又尤以马政最为重要。

  所以,史出杰的这个二叔史纯的重要性,便不言而喻了。

  如果没有史纯的靠山。赵开山的马帮路线要损失一半多的屯驻点。他赖以驮运货物,运转马帮的优良马匹,便不可能存在。

  史纯对赵开山是如此重要,所以赵开山一定要巴结好。

  因为这个动机,他和庞固恩便早在见面之前,就有了交集。

  庞固恩的义弟史出杰是个重诺言的人,自答应送给庞固恩一匹好马来壮门面之后,便一直记得。

  回到他的屯田后,史出杰马上给二叔史纯去了封信,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史纯的治所。

  史纯一看是咱家少主来要马。自然不含糊。当即发挥特长,选了两匹美马出来。

  这两匹美马,一白一红。白色的他起名“白龙马”,是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市价三千金。

  红的一匹,他起名“红毛白龙马”,则是史纯于边关许多年来,物色的最好的一匹“真龙马”。送给史出杰代步,价值万金。

  两匹马都是好马。交给顺路经过的赵开山带给庞固恩和史出杰,是因为这人懂马,且队伍大,辎重多,不会让宝马受罪。

  赵开山不负众望,一路上好吃好喝,把两匹马伺候得和爷一样。

  原本,他按规矩,是要将送给庞固恩的千里马于临走前送到府上的。

  不过如今既然庞固恩自己来了。那便自然是“猴子献桃,捷足先登”了。

  待庞固恩了解前因后果后。赵开山相当之油滑地告诉庞固恩道:“您和史大少是结拜兄弟。那便也是我的半个东家呀!还请您赶快移步,跟我往马队里去看马吧。”

  庞固恩听了赵开山的话,自然点头。同时他由衷地感谢自己的那位好兄弟,史出杰。

  须知道,在大行朝,马是一种堪称“终极”的存在。

  大行朝的开国太祖、世祖皇帝就是靠它们打下的天下。往来驿站、邮船也是全靠它们的脚力。

  更不用说,马还能驮运、耕地、娱乐…

  因为这种种象征或者实际的好处。马在大行朝的地位超高。一匹普通的马往往也是五六十两银子起步。这价值三千金的白龙马,已经是千里马的天花板了。

  三千金,是个什么概念?

  宛儿这样的通房丫头,整一打,也买不起白龙马的一只马蹄子呀。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庞固恩说话间,已经等不及要看看自己的新坐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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